3. 卸貨區規定
所有車輛僅可停放於卸貨作業區,皆不得進入展館內。進場之車輛到達定位後必須關閉引擎,如有停車卸貨需求敬請於參展系統內填寫【卸貨區車輛停放申請表】,並於2024年10月31日(四)前完成填寫繳交。
停車證發放方式:
已申請登記的車輛:車輛抵達哨口後,核對車牌並發放停車證。
未申請登記的車輛:哨口將向駕駛收取新台幣1,000元作為臨時停放押金或抵押駕駛之身分證件。車輛駛離後,哨口將退還押金或歸還身分證件。
卸貨區僅開放持有停車證之貨車停放卸貨,嚴禁停放過夜,小客車及機車不得進入。
載運裝潢品等貨車須依主辦單位排定之時間及順序依序進場,未遵照排定時間者,主辦單位有權視其狀況禁止該車輛進入展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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