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攤位電力追加申請與配置圖繪製說明

※填單截止日期:2024年10月31日(四)

水電配置圖繪製規範:

  1. 自行搭建裝潢且沒有追加水電需求之參展單位仍需於參展系統填寫【攤位水電配置圖】表單。須告知主辦單位基本用電插座配置位置。若未提供,主辦單位將逕行施工,屆時若需移動位置則須請參展單位自行負擔移位所產生之相關費用。

  2. 未於截止日前提供者,插座及相關追加項目將由主辦單位自行配置於攤位內。若現場要求調整相關設備,除調整費用需由參展單位全額負擔外,現場可追加之品項及金額依照【附件8、現場設備追加單】為準,申請時請以現金結清費用,若現場已無該設備,將無法接受追加申請。

  3. 主辦單位將依【可申請追加項目】內容核對配置圖內容是否有遺漏。

  4. 需標示出攤位上下左右相鄰攤位之攤位號碼,以確保申請攤位的朝向正確。

  5. 需明確標示出各品項並標示出各品項離攤位邊緣之距離。

  6. 可於攤位設計上視圖套上網格標示,但須標示網格單位。

  7. 繳交形式可以在空白範例上繪製(如下圖右),或在裝潢平面圖上標示,並另提供附件。

申請方式:

  1. 填寫申請表:

    • 請於2024年10月31日(四)前上參展系統填寫【攤位電力追加申請表】

    • 於遞交申請後7天內完成設備租賃費用匯款。

  2. 回傳資訊:

    1. 填單完成之資料需蓋印公司發票章,並連同匯款資訊一同回傳至【參展系統】

    2. 主辦單位確認收到匯款後才算完成申請。

注意事項:

  1. 參展單位如超出累計之基本電量,須事先提出需求申請。若未經申請而私自接用電,主辦單位將逕行切斷電源不另通知。

  2. 為確保電力施工之安全,參展單位須聘用合格之電氣承包商進行施工。

  3. 參展單位之照明與燈具均須委託合格電工承裝廠商,依主辦單位規範提供與施作,違者除停止供電外,主辦單位亦得視情況禁止參展單位繼續一切展演活動。若因而造成公共危險或設備、財物損失或人員傷亡時,由違規之參展單位負擔一切賠償及法律責任。

  4. 花博公園爭艷館依開放時間供應展館柱子之110伏特電源及天花板照明,供攤位裝潢及佈置使用,於非營運時間,不提供電力。展前一日的送電時間若須延長,參展單位須向主辦單位提出需求,由主辦單位統整需求向館方申請。

  5. 用電安全注意:如現場電器設備臨時需要超過原先向主辦單位申請的電量,須先向主辦單位提出,經核准後方可使用電器,並請務必注意用電安全。

  6. 特殊用電由參展單位自行轉換,主辦單位不另行提供。

  7. 為維護管理用電安全,將依參展單位申請資料提供電源箱於參展單位攤位上,請參展單位於搭建攤位規劃時,務必預留電源箱空間,並標註於攤位水電位置圖上提供本會以配合施工。

  8. 凡申請24小時全天候供電者,若預台電公司供電中斷,或電力設備臨時性故障時,主辦方均不予賠償。

  9. 若總申請用電合計容量超出展館既有供電迴路容量時,主辦單位將停止受理申請。展出期間,廠商使用之用電若超出申請用量時,經主辦單位察覺,超出部份須照章補費。該超出部份如影響電力系統運作時,本會有權利立即斷電不另通知,如因而造成損失,概由參展單位自行負責。

  10. 每一級距僅提供一單位,可累進申請。例:額外追加50A,請填寫20A數量1+30A數量1,以此類推。

  11. 額外追加電量部份(110V插座除外),標準安裝為無熔絲開關及箱體(皆不含插座,插座請向裝潢公司承租)。

  12. 展期進場佈置當日(含),電箱已施工完成要求再移位者,將收取該品項50%作為調整費。

  13. 主辦單位提供電源箱、插座至攤位定點,與攤位設備連接之管線及用電器具之安全責任,均由參展單位自行負責。

  14. 所有電源箱品項,無附插座;若有插座需求,請自行與攤位設計(裝潢)公司聯絡申請。

  15. 請於申請截止日前完成申請,逾期未提交將視為放棄申請。若需現場追加,需現場填寫【附件8、現場設備追加單】,品項及金額依照現場該表單內容為準,申請時請以現金結清費用,若現場已無該設備,將無法接受追加申請。

可申請追加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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