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停卸區管制

  1. 所有車輛皆不得進入展館內,僅可停放於卸貨作業區,進場之車輛到達定位後必須關閉引擎。

  2. 載運裝潢品等之貨車須依主辦單位排定之時間及順序進場,未遵照排定時間者,主辦單位得視場內狀況禁止該車輛進入展場。

  3. 於展覽期間(包含進撤場期間),保全於指定哨口負責臨時停車證之核發與繳還。

  4. 車輛限重限制:爭艷館卸貨區柏油路面限重 15 噸,卸貨平臺限重 3.5 噸。

  5. 卸貨區僅開放持有停車證之貨車停放卸貨,嚴禁停放過夜,小客車及機車不得進入。

Last upd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