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卸貨區車輛臨停申請說明
※申請截止日期:2025/11/25
※請於G-EIGHT Exhibitor Site完成申請
申請欄位:
申請停車期間:進場(2025/12/10-12/11)、展期間(2025/12/12-12/14)、撤場(2025/12/15)
車牌號碼:若同時間有多部車輛進場,請依車牌號碼A→Z排列,並以頓號(、)區隔。
車輛所屬單位名稱:依車牌排序,並以頓號(、)區隔。
車輛種類:依車牌排序,並以頓號(、)區隔。
車輛總重:依車牌排序,並以頓號(、)區隔。
超過 3.5 公噸之貨車數量
申請程序:
請於 2025/11/25 前至 G-EIGHT Exhibitor Site 填寫【卸貨區車輛臨停申請】表單,逾期視同放棄。
請依「進場」、「展期間」、「撤場」三階段分別填寫車輛資料。
申請完成後,請列印「臨時停車證(正反面)」供每一輛入場車輛駕駛使用。
駕駛須於抵達現場前填妥停車證,並置於擋風玻璃前以利主辦單位識別。
申請資格:
申請須由參展單位統一提交,所有車輛皆須為展覽所需。
貨車總重(含車體與貨物)不得超過 15 噸。
所有車輛僅得停放於卸貨區,不得駛入爭艷館館內。
申請資料將由主辦單位統整後送交展館,並依展館安全與秩序考量審核與核發。
注意事項:每輛進場車輛皆須備有「臨時停車證(正反面)」。
駕駛應妥善填寫並置於擋風玻璃內側,否則可能影響入場與通行。
(臨時停車證:正面/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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