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特殊車輛申請
展館內不允許任何車輛入場卸貨及施工,如果因特殊需求必須使用作業車輛入場施工,則請提供詳細施工作業流程及作業車種申請,經台北市會展產業發展基金會核定後,由館方人員陪同下入館施工。
爭艷館卸貨區柏油路面限重 15 噸以下車輛進出,如有逾越前述規定之特殊需求,請填寫【附件5、特殊車輛入館申請表】並於2024年10月31日(四)前向主辦單位提出申請。
在入館車輛進入或離開展覽場地之前,申請單位應通知主辦單位的場務人員,讓他們巡檢車輛的進出路線以及場地的現況。
為維護展場安全,由於車輛或其載物之重量、操作或其他原因,導致對設施或人員造成傷害者,申請單位應承擔全部之責任。
所有重型貨車於進場時,須提具 24 小時內過磅之證明單,據以證明其進場車輛總載重未超出展館載重規定,凡超出載重規定者(註)、未具過磅證明單者、未事先進行入場申請並取核准或現場檢核人員判定車輛載重有疑慮者,一律禁止入場。註:貨車載重(含車輛及貨物總重)限制:不得逾 15 噸。
依政府規定10噸以上貨車需事先向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隊申請大貨車通行證。詳情請參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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