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裝潢限制

  1. 展館內部之裝潢佈展施作,限用貼有防火標籤並通過防火處理之膠合板、地毯或窗簾等裝潢材料,禁止在展示攤位進行防火處理。若未依前述規定辦理,而導致第三人生命、身體及財物之損害或導致環境設施損害時,應由參展單位及工程包商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2. 展場油漆作業,須使用水溶性漆。 油漆時不得汙染地面,應先使用PVC布或夾板鋪於地面後再施工。嚴禁將剩餘之油漆傾倒入廁所洗手檯及馬桶內,應在指定洗滌室內洗滌油漆器具。違反規 定者,相關清除及清潔費用概由違規廠商負責。

  3. 為避免殘留餘膠,鋪設地毯需使用專用布面膠帶,不得使用強力膠、塑膠或泡棉雙面膠帶等直接黏於地面,且拆除地毯時,須將膠帶一併清除乾淨,連同地毯運離展館。

  4. 嚴禁佔用場館外之公共區域進行裝潢佈置工作,施工區及器具材料堆置區域地面須加鋪防護舖面,地面嚴禁使用鋼釘。

  5. 如攤位裝潢採木作方式,應事先於展場外施工完成後運至展場組合。

  6. 嚴禁在館內使用電鋸、噴漆及焊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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