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攤位拆除和清理

  1. 展品、裝潢佈置物及展覽廢棄物等,應由參展單位負責於撤場時間屆滿前,全部運離展館(含展館內部及外圍)。若因此滋生法律糾紛或相關損害賠償責任,亦由參展單位自負責任。

  2. 裝潢廢棄物以主辦單位認定為準,包含但不限於木工廢料、棧板、保麗龍、珍珠板、離型紙、地毯、油漆桶、油漆塗料與其容器、大海報、玻璃、大型木工裝潢、攤位內及攤位外走道之殘膠及膠帶、沙石類、各種溶劑與廢液及其容器等,於進撤場期間未完成檢查手續即離場者,將禁止該廠商再次參展。

Last upd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