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飲食安全與管理

  1. 場館內嚴禁使用明火。

  2. 如展出與飲食相關者:

    1. 餐飲有加熱需求請改用微波爐、快煮鍋等使用電能之爐具。

    2. 不得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並於必要時參展單位應檢附相關食品安全檢驗合格文件。

    3. 花博公園展館場地內禁止設置味道濃重之食物、飲料及油炸類食品(如:香腸、臭豆腐、花枝丸、甘蔗汁、爆栗子)及有食品安全衛生考量之商品,但經主辦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4. 參展單位辦理活動,經主辦單位許可方得使用、電磁爐、烤箱等炊具烹飪食品,應遵守消防安全相關規定及食品衛生相關法規。

    5. 參展單位於活動期間於展館內烹煮所產生之油煙,不可直接排放到館外,並需裝設活性炭等符合環保之油煙處理設施。

    6. 使用現場電能爐具時,請留意用電安全,務必事先評估用電需求。如需超額用電,請詳閱【附件3、攤位電力追加申請與配置圖繪製說明】,並於2024年10月31日(四)前,在參展系統內完成【攤位電力追加申請表】【攤位水電配置圖】的填寫與提交,以向主辦單位申請額外電力,避免超出展場電力負荷造成跳電。

    7. 為響應台北市政府推動垃圾減量、節能減碳、保護環境之政策,參展單位如於攤位內供應餐飲請使用環保餐具;如有一次性餐具需求,建議使用紙製、竹製之一次性餐具,禁用塑膠及美耐皿餐具,並請引導現場民眾落實垃圾分類。

    8. 為維護展場整潔,請提供餐飲服務之參展單位於攤位範圍內鋪設保潔墊或防水地毯,避免食品或飲品污損展場地板。展期及進撤場期間,如因供應餐飲而導致食品或飲品污漬殘留,請參展單位自行處理清潔,如未完成清潔者不予簽核【附件9、進撤場檢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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