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空調供應

  1. 進撤場期間不提供空調。如需使用,請於當日至主辦單位服務台填寫【附件8:進撤場期間空調使用申請單】,並於指定時限內完成申請。

  2. 空調使用費用將由主辦單位現場試算,申請單位須當日全額繳清,發票將於展後寄出。

  3. 空調費用以每小時新台幣 10,000 元計算,按實際使用時間起訖為準;不足一小時者,亦以一小時計算。空調使用費限經主辦單位現場核定後始可使用。

  4. 活動期間場館提供全館空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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