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垃圾及廢棄物處理

  1. 佈展期間

    1. 參展單位對於施工廢料及包裝材料應每日清運,不得置於展場設施、活動場地、卸貨區、停車區域或相關空間,妨礙交通與安全。

    2. 逾時清除之廢料由參展單位負責完全清除並負擔費用。若因廢料逾時留置而影響後(接)續展覽作業之進行,參展單位應負責賠償。

  2. 展出期間

    1. 參展單位因展出期間所產生之垃圾應每日清運,不得置於展場設施、活動場地、卸貨區、停車區域或相關空間。

    2. 參展單位應負責展場設施、活動場地、卸貨區、停車區域或相關空間之清潔維護。

  3. 撤展期間:

    1. 參展單位於展期結束後應負責展場設施、活動場地、卸貨區、停車區域或相關空間之清潔維護,並恢復原狀。

    2. 逾時清除之廢料由參展單位負責完全清除並負擔費用。若因廢料逾時留置而影響後(接)續展覽作業之進行,參展單位應負責賠償。

  4. 展品、裝潢佈置物及展覽廢棄物等,應由參展單位負責於場地使用時間屆滿前,全部運離展館(含展館內部及外圍)。若因此滋生法律糾紛或相關損害賠償責任,亦由參展單位負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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