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參展規範
攤位不得私自轉讓或轉租,違者將被取消參展資格。
不得展出與報名內容不符之作品/產品,或販售未經報名之產品。違規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展單位之參展資格。
參展期間,參展單位須保持基本人力駐守展位。
請參展單位妥善保管個人財物,如有遺失,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與賠償責任。
嚴禁從事任何型態之政治宣傳,違者將即時取消參展資格,並禁止未來兩年內參展。
若攤位活動涉及部會首長或國際貴賓進場,應事前提供主辦單位完整行程與安全規劃。
不得將動物或車輛帶進本場館,但經主辦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活動舉行期間,參展單位、或經參展單位授權參與活動之任何人士均不得意圖滋事而危害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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